在刺青文化如此盛行的年代下,經過慎重考慮而刺個對自己有紀念價值的圖案,這似乎不算什麼大事,反而能提醒自己不要忘記 ; 但身為老師應該擁有明顯的刺青嗎?這個問題值得我們思考。

作為一個小學老師,26歲的 Charlotte Tumilty 顯得有些特別,因為她身上顯眼的刺青。在第一天到達學校, Charlotte Tumilty準備開始訓練課程時,就被通知她應該先回家除掉身上的刺青。

 Charlotte Tumilty任職的是規則較嚴謹的天主教學校,儘管故意買了能遮掩手上刺青的長袖衣物,她認為其他人依舊對脖子和手指上的刺青有偏見。但該所學校的副校長也表示:「她非常有禮貌的詢問如何掩蓋刺青,就這點來說,她沒有說道自己無法任教於此。」

Tumilty女士和她可愛的女兒


各位覺得在教學前先把刺青去掉合理嗎?抑或是天主教學校要求較為嚴苛呢?這些觀念真的就見仁見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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