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週搶劫大家荷包、有錢也不一定買的到的 Nike Air Jordan 系列鞋款,讓 Nike 每年平均獲得 17.5 億美元的營業額,永遠的代言人喬丹本人每年則可以賺進 6,000 萬美元,但眾所皆知的喬丹飛人 Logo,近期卻遭 1984 年拍攝這張照片的原創攝影師 Jacobus Rentmeester控告侵權,當時 Nike 買下兩年的照片使用權後,接著模仿這張照片拍出喬丹著用喬丹一代的激似照片(原創照片當時喬丹著用 Converse),如果查證屬實,這些年來到底要賠給攝影師多少天文數字,值得期待。

這就是當時 1984 年攝影師 Jacobus Rentmeester 所拍攝的第一張喬丹飛人的畫面,當時喬丹還沒有還沒加入 NBA、奧運也尚未開放讓職業球員加入,這張照片就是喬丹加入奧運美國隊,身著 Converse 鞋款。


加入美國奧運籃球隊後,喬丹率領球隊以平均 32.1 分奪冠,隨後就被 Nike 簽下、 1985 年第一雙喬丹鞋款 Air Jordan 1 就此誕生。這張照片被用在 Life Magazine 上。


Nike 向攝影以美金 150 元買下照片兩年使用權後,也相當聰明在 12 月註冊此照片。但 Nike 卻以類似的拍攝手法拍下了這張喬丹一代的經典照片。


眾所皆知的喬丹一代飛人 Logo ,正是以此照片剪影為設計。但照片拍攝手法的確為模仿。


所以原創跟後來 Nike 拍攝的照片,到底是不是侵權呢,實在很難判斷。但如果法院判斷屬於,從 1984 年到現在, Nike 到底要賠償這位攝影師多少錢呢,實在是很讓人好奇。分享給喜愛喬丹系列商品的朋友們一起增廣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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