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各位看報道也知道,Forever 21 近年被訴訟的事件多的是,而早前便被奢華品牌 Gucci 指 Forever 21 侵犯了其商標。如 Fashionista 所說,原來早在 2016 年 12 月已發出警告信,納令停止使用及銷售任何有其藍配藍色條紋的服裝及配飾,另一封則在 2017 年 1 月份發出,接着 2 月再來第三封,並將要求擴大到藍配紅色條紋服裝及配飾。


而 Forever 21 在多款產品上都含有這類設計,Gucci 便指出其條紋和品牌的簽名式標記太相似。不過 Forever21 在 3 月份時卻對這次的法律訴訟進行反擊,其高級企業法律顧問否認 Gucci 的侵權要求,因為據零售商說,這些條紋是廣泛使用的服裝設計特徵,更也被無數第三方使用。雖然這設計確實擁有商標註冊,但 Forever 21 則表示,Gucci 不應該壟斷多姿多彩的條紋。至於這場法律攻防戰到底誰勝誰負,請繼續留意的後續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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