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陳沂話題不斷,平時喜歡就時事作出評論,講話風格犀利,爭議不斷。這次更是槓上國防部!在直播中,她直言「大部分的志願役,我覺得都是廢物」,此舉也讓國防部提出嚴厲譴責。





在近日,陳儀開臉書直播,在直播中表示她覺得大部份的志願役都是廢物,表示他們沒有一技之長可以謀生,還會因義務役學歷太高,而去被霸凌他們,也直接在影片中 diss 館長,暗指其沒讀書,而國防部也在27日發表聲明認為此言論嚴重玷損軍人形象與尊嚴,對此表達嚴厲譴責,並稱已蒐集事證、依法出告訴。





在之後陳沂 po 文表示「 就,誹謗罪的客體必須是『自然人』,還必須是『可特定對象的自然人』。基本法律常識與行政機關國防部共勉之 。」,也表明自己說的是「大部份」志願役,大家何必對號入座,覺得自己就是那大部份,認為也有少部分是好的。而律師林志群也稱陳沂在北大法律系的學費沒白繳,陳沂的一番言論不構成誹謗。



新聞:「網路紅人陳沂昨晚在個人臉書直播,竟稱「中華民國大部分志願役軍人都是廢物」,國防部上午動怒,認為陳沂所言嚴重玷損軍人形象與尊嚴,依法提出告訴,但陳沂似乎卻不怕。陳沂稍早也在《臉書》回應,她無所謂地寫下「 就,誹謗罪的客體必須是『自然人』,還必須是『可特定對象的自然人』。基本法律常識與行政機關國防部共勉之 。」


全文如下:

想法:
如果我說三斤講的法律概念是對的,
會不會很多人崩潰?

妨害名譽確實是要特定對象,
如果是泛指一個團體,
比如:台大人爛透了!
其實是不會成立犯罪的~

你說這個是法律漏洞嗎?
好像也不是,
只能說念過法律的人
確實是比一般人知道遊戲規則,
跟知道法律的那條紅線在哪裡,
從這點來看,
三斤交給北大法律的學費沒有白繳⋯

ps:
也許有人會說
這個有沒有構成刑法140條侮辱公署罪?
三斤其實沒有特定哪個機關,
只說志願役,我認為不會成立~



責任編輯:J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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