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Jeans《ETA》MV 導演剪輯版爭議迎來最新進展。韓國首爾高等法院 29 日做出二審判決,維持一審結果,認定製作公司海豚綁架團(Dolphiners Films)須向經紀公司 ADOR 賠償 10 億韓元。不過,ADOR 針對海豚綁架團代表申宇錫個人提出的 1 億韓元賠償請求,則未獲法院支持。

NewJeans《ETA》MV 風波二審判決曝光!製作公司 Dolphiners Films 仍須賠 ADOR 10億韓元!

《ETA》二審為何維持原判?

本案由首爾高等法院民事 5-3 部審理。法院指出,即使海豚綁架團主張曾取得當時擔任 ADOR 代表理事的閔熙珍口頭同意,但在未經公司事先許可的情況下,便自行將內容加入影片,且發布時未移除合作夥伴 Apple 的標誌,仍違反與 ADOR 簽訂的合約義務。因此,法院維持一審判決,要求海豚綁架團賠償 10 億韓元及遲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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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始末一次看!

爭議始於 2024 年 8 月,當時海豚綁架團將 NewJeans〈ETA〉MV 導演剪輯版上傳至自家 YouTube 頻道,ADOR 隨即以未經事先同意為由要求停止發布。申宇錫一方則主張,雙方早已達成口頭協議。隨著爭議擴大,申宇錫經營的 NewJeans 非官方粉絲頻道影片也遭到刪除,ADOR 隨後以違約及名譽毀損等理由提起約 11 億韓元的損害賠償訴訟。一審認定違約成立,判賠 10 億韓元及遲延利息;此次二審維持原判,意味著海豚綁架團仍須承擔相關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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